小姨的女兒大學畢業,就在國企工作好幾年了,工作后工資都自己保管。有一套房她自己名字,用公積金還貸。她自己手里有存款,具體多少我也不知道,反正小姨他們家,家境也比較好。妹妹談了男朋友要結婚了,小姨和小姨夫和她商量讓她把存款的一大半交由家長保管(大人是不會動她的錢的),理由是房子嘛那是有房產證的,錢就說不清了,結婚了就變共同財產了。她不太愿意,說那是她之前就有的,不屬于共同財產。小姨讓我去勸勸她,說是放在家長手里更安全,總感覺現在年輕人的婚姻變數挺大的,不過我結婚的時候沒有這么搞過,可能也是因為我手里沒什么錢,是不是太多慮了我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