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珊珊北苑復興人,她爸爸是復興書記陳賢壽,她向本人借款,以投資名義,2020年開始前后向本人借款120萬元左右,后多次尋要還了一部分。后面就一直不還,從2023年6月份至今沒有還過一分錢。本人起訴,后起訴成功判下來59萬左右。一直到2025年12月目前,一分未還。法院官網可查(陳珊珊1990年,義烏市人民法院)。經多方了解,還有其他受害者著也聯系到本人。
事件2.陳姍姍與2025年9月聯系本人(下文統一稱呼為甲)和另一名合伙人(下文統一稱呼為乙)合伙做電商項目,并且簽署了合伙人協議(有紙質證據)協議中明確寫明合伙出資金額,陳姍姍本人需出資7w,甲乙共出資10w,后單獨辦了個銀行卡當項目資金卡,后陳姍姍說自己之前在香港做過幾個億的金融項目,想在這次合伙中擔任財務一職,后將卡拿走記賬,由于甲第一筆資金轉入時資金卡還未辦好,所以陳姍姍就拿她媽媽王美玲的卡收入了第一筆資金,(后經過了解,事實是她已經被判起訴執行中)她母親明知道她是黑戶的情況下,依然提供銀行卡給陳珊珊收款。之后甲的第二筆資金和乙的資金向合伙的資金卡中轉入后,陳姍姍都直接將卡內的錢轉移走。陳姍姍自己在合同中的投資一分沒出,反而將甲乙所有投入資金轉移走為自己所用,后面發現了該行為,陳姍姍本人也出面承認了本次挪用資金的行為,并且簽署了欠款協議,協商在2025年10月20日還清資金,但至今未歸還, 上述所有內容均有書面證明以及聊天記錄為證。
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,以及防止他人受騙。希望還有被騙的人,盡快去報警。